资源税改革率先在新疆“破冰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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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812.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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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讨论多年的资源税改革方案率先在新疆浮出水面。6月2日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《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。根据《规定》,于6月1日正式启动的新疆资源税改革涉及原油和天然气两大资源,二者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,税率均为5%。专家认为,我国资源税改革在新疆率先“破冰”,有利于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、更好地引导经济结构调整。尽管目前资源税改革还没在全国铺开,但政府应该把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与税费改革结合起来,建立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、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新机制。目前,我国资源产品价格与市场供求和稀缺程度基本上处于游离状态,这必然带来两个后果:一是高能耗、高排放、高污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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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资源税改革率先在新疆“破冰”[J].矿业研究与开发,2010,(3):9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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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在线发布日期: 2012-06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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